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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切为了孩子 为了孩子一切

        ---西平县人民法院少审庭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16-03-30 11:29:38



        省高院到我院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调研


        对未成年人进行圆桌审判


        法制教育进校园


        组织学生观看微电影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关心、爱护、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法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青少年维权链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担负着神圣的使命。2013年,西平县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更名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受理案件的范围为: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该庭秉持对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的原则,审理了一批涉及未成年人抚养费、健康权纠纷的案件。在刑事审判中该庭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更新传统的“以刑代罚”、惩戒为主的思想,在依法审判的同时,强化亲情教育、心理疏导和回访帮教,帮助服刑少年感受社会的温暖、法官的关爱、和亲人的期盼。并加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法制进校园、庭审观摩、发送法制宣传手册、法律课堂等活动,促进青少年增长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真正把遵纪守法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全庭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该庭立足审判实际,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浓厚氛围,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使从事的工作较好地服从、服务于领导决策和全院的工作大局。同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修改后的刑诉法,特别是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制度的有关具体条文,以便准确把握修改后刑诉法的精神实质,通过各种途径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庭审效果,探索惩教结合新路子,把维权活动贯穿于刑事、民事等审判中,全方位的开展维权工作。

          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中心环节,审判教育做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少年的挽救和矫治。为了认真贯彻“寓教于审”的方针,发挥庭审教育的积极作用,该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查明犯罪原因,做到有的放矢。该庭少年法庭把查清犯罪原因与查明犯罪事实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一方面,通过阅卷和提审,审查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年龄、认罪态度以及是否是偶犯、初犯,仔细研究分析未成年被告人主观恶习及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在开庭前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环境、个人经历、社会交往、认知能力,并深入未成年被告人所在的街道、乡村、学校走访调查,着重了解他们的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行,从而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主要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对其帮教。

          2、结合案犯特点,改进审判方法。未成年被告人被交付法庭审判的初期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或有对立情绪、或恐惧紧张、或无所谓破罐破摔,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点,该庭始终采用疏导的方法,设置宽松的环境进行教育,做到热心、耐心、细心。并采用“圆桌审判”座谈式的审理方式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营造出较为宽松缓和的审判环境,使未成年被告人消除了对法庭的恐惧感,利于法官走进未成年被告人内心深处;同时,亲情式的询问及和蔼的法庭教育,营造了平缓对话的氛围,较好地烘托了法庭教育。圆桌审判为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服法、改造自我奠定了基础,促使未成年被告人自我觉醒,当庭认罪悔罪,真正从思想上走出犯罪泥潭,达到了教育、矫治、挽救的目的。

            3、坚持司法保护原则,对少年犯正确科刑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我国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少年审判制度的特色。少年犯的行为危害了社会,触犯了刑律,必须给予应有惩罚,同时更重要的是注意体现法律规定对少年犯的司法保护原则这一新的现代法治理念。该庭严格执行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对罪行尚不十分严重或认罪态度好,有悔改表现或初犯、偶犯、从犯等符合法定条件的,尽量减轻处罚。对一些具备法定缓刑条件,又有较好的家庭和社会帮教措施的,予以判处缓刑。

             三、加强延伸帮教工作,巩固审判成果

          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综合治理。为此,该庭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的倾向,不断提高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抓回访。对收监的少年犯,该庭不定期进行回访考察。在回访之前,审判人员专门访问少年犯家长,了解少年犯思想是否稳定,要求家长继续担负起教养的责任,督促他们到少管所进行探视,法官们也到少管所鼓励少年犯提高改造积极性,真诚悔过自新,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少年法庭根据少年犯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回访,如定期到社区进行回访、与少年犯互通信件、定期与少年犯进行面对面交流等,及时掌握他们的改造情况。该庭对每一个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罪犯都建立了回访考察档案。

            2、抓法制教育。未成年人作为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其年龄结构决定了这一群体有着自身所特有的鲜明特征。他们心理发育尚欠成熟,明辨是非、抵御不健康思想的能力较低,以至少数人误入歧途,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当前,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法制教育均显得非常薄弱。针对这一现象,该庭主动与学校联系,将学校作为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并动员全院各法庭加强本辖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同时针对青少年的特点,结合具体案例,对未成年人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还不定期的组织中、小学校学生走进法庭,进行庭审观摩,观看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微电影,以案说法。

           总之,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西平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少年法庭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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