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案件发生率及分布情况
2022年1至6月,湖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48件,其中民事案件1983件,占比88.21%;审结各类案件2531件,其中民事案件2303件,占比91.0%。
在新收的案件中,主要分布情况如下:
案由
|
2022年1-6月新收
|
占比
|
2021年1-6月新收
|
增幅
|
合同、准合同纠纷
|
1316
|
66.33%
|
1432
|
-8.10%
|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
293
|
14.77%
|
289
|
1.38%
|
侵权责任纠纷
|
155
|
7.81%
|
494
|
-68.62%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107
|
5.39%
|
21
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
409.52%
|
物权纠纷
|
26
|
1.31%
|
37
|
-29.73%
|
人格权纠纷
|
24
|
1.21%
|
22
|
9.09%
|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
40
|
2.02%
|
172
|
-76.74%
|
非诉程序和特殊诉讼程序
|
23
|
1.16%
|
23
|
0.00%
|
合计
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
1984
|
100.00%
|
2490
|
-20.32%
|
在新收的民事案件中,案由占比较高的如下:
民间借贷纠纷
|
249
|
离婚纠纷
|
27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106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260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153
|
买卖合同纠纷
|
10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96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37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47
|
合同纠纷
|
72
|
二、民事案件分布的特点
(一)部分类型案件呈现下滑趋势,其中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类案件收案40件,较去年同期下降76.74%,减幅最大。该类案件收案数量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区总体经济环境和企业经营态势在疫情常态化的形势下趋于平稳。
(二)离婚纠纷案件数占比最大。从2022年1月1日至6月底受理案件情况看,离婚纠纷案件高达272件,占民事案件的19.46%。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的速度会影响离婚率的高低。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大幅提高,对于精神世界的追求变得更为多样,夫妻之间的忍耐力也在大幅降低,导致夫妻矛盾重重,终于提出离婚。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女性外出工作,使得女性在经济上更为独立,她们的婚姻家庭观念也随之弱化,这无疑也加大了夫妻双方离婚的风险和可能,进而导致离婚率的提高。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有所减少,但今年截止6月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收案仍占侵权类纠纷的68.39%,占比最大。主要原因:一方面,道路设施条件差,不适应现代交通运输的需要。主要交通干线,路窄、车多,基础设施差,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面,驾驶员新成份多,驾驶技术差。驾驶技术参差不齐,培训不够,使一些驾驶技术尚未达标的人有了驾照,给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
(四)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类新收案件增幅较为快速。截止今年6月底,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类案件收案10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09.52%。说明在疫情趋于平稳的情况下,人口流动频繁,就业需求增多。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对劳动者的关心和关爱,不重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在岗位紧俏的大背景下,忽视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权利保护手段,从而引发了许多劳动争议纠纷。
三、加强综治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文化。要在全社会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宣传。对劳动争议如何维权,如何避免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以及发生后如何妥善维权等方面加强宣传力度。
(二)提高司法为民工作效率。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第一,多渠道解决纠纷,重视诉前调解的力度,实现纠纷立刻化解。第二,立案审查不过天。做到当天接收材料、当天审查、当天立案。第三,送达文书不过周。创新送达方式,探索建立电话送达、微信送达、短信送达等多种送达方式。
(三)加大公开告知力度。一是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审判流程全部进行上网公开,除有特别规定外,均进行庭审直播。二是针对诉讼当事人不熟悉的诉讼流程,业务部门根据案件性质分别制定相依的诉讼指引,普及诉讼常识。三是做还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由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领导逐级对存在疑问的败诉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减少对立情绪,致力让当事人打一个明白的官司。
(四)完善失信惩戒公示力度。构建联合信用惩戒系统,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与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开展联合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特定职务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标等进行限制,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