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如有查阅卷宗需求的,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案件当事人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当事人是法人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工商登记证明复印件),可查阅、刻录电子诉讼档案正卷,也可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打印机终端查阅、打印电子诉讼档案正卷。
(二)律师持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查阅、刻录电子诉讼档案正卷,也可通过律师平台查阅、打印电子诉讼档案正卷;律师持调查令查阅我院民事案卷的,应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律师持调查令查阅诉讼档案有关事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可查阅、刻录电子诉讼档案正卷;确无法授权的当事人配偶、直系亲属,持有效证明关系文件,可查阅、刻录电子诉讼档案正卷。
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档案室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776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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