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疫情常态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全市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市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经我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盯“三个指标”,聚焦影响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审判执行突出问题,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纠建并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贡献法院力量。
二、整治内容
(一)涉企诉讼服务不优问题。涉企案件有案不立、限制立案、拖延立案,流程不优,手续繁杂,企业立案难、多次跑;“互联网+法院”服务效率不高,一站式、综合式服务平台有名无实,线上线下立案超期审核;企业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渠道不畅,窗口服务人员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不作为、慢作为等。
(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问题。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不能准确甄别刑事犯罪和经济纠纷,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将行政处理、民事制裁升格为刑事追究;不能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机械采用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甚至明显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涉案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新官不理旧账”、审理行政机关违约及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不作为等引发的涉企行政案件,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企业合法权益无法及时兑现;涉企业重组、“僵尸”企业案件司法服务保障跟不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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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判执行不规范、质效不高问题。涉企案件久审不结、久拖不执,程序空转,裁判尺度不一,类案不同判;冤错案件有错不纠;破产财产处置不规范,审理周期过长,成本高,破产债权回收率低,执转破通道不畅;涉企执行案件在立案管理、执行流程、结案标准、案款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力,联动机制“联而不动、动而乏力”,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低,失信行为退出机制落实不到位等。
(四)审判执行监督不力问题。人为控制干预立案、结案,指标美化、数据美容;利用鉴定评估、管辖异议处理、庭外和解调解等手段,变相延长审限;未建立涉民营企业冤错案件预防、甄别、纠正机制;院庭长不在权力职责清单范围内按程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不当过问或者干预案件;院庭长怠于行使或不当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导致案件失去监管等。
(五)法院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以服务为名到涉案民营企业吃拿卡要报,干预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问题,损害司法权威;对涉诉企业冷横硬推拖,因司法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工作不负责任等非法定事由造成案件长期未结,损害涉诉企业权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违规插手过问案件,司法不公、司法不廉,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力,对队伍疏于教育、疏于管理,法官违法违纪案件多发。
三、工作措施
集中专项整治活动从2020年8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主要采取动员部署、问题查摆、分类整改、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五个步骤。查摆、整改、建章立制各项措施同步开展,不分阶段,贯穿始终。问题台账于8月下旬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动员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当前形势,积极参与此次集中整治,明确整治目标内容,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集中整治有深度、有力度、有广度、有密度。
(二)问题查摆。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深入查摆问题,确保审判执行突出问题和顽瘴痼疾查深查透。一是广泛听取意见。结合正在开展的 “司法服务惠千企”专项活动,落实员额法官结对联系企业制度,组织召开工商联、金融机构、企业代表等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实地走访企业,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耐心倾听企业诉求,了解帮助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二是畅通举报渠道。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健全线索受理、调查、反馈机制,规范核查程序,及时核查反馈,确保企业举报反映的问题事事不落空,件件有回应。三是全面查摆问题。以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申诉、控告案件为重点,通过案件评查、重点问题核查调查等方式,在立案、审判、执行、申诉审查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影响因素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对涉企刑事、行政、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逐案排查,列出清单,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和案件台账。四是深入研判指标。对标国内前沿,强化数据思维,钻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减少涉诉企业解决纠纷时间成本,着力解决案件审理执行用时长、执行效率不高、破产回收率低等问题。
(三)分类整改。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把整改问题作为重点任务贯穿始终,在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确保问题案件依法纠正解决到位、责任人员依纪依规处理到位。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对梳理出的问题和排查出的案件,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二是分类进行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具体案件,要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及时通过法律程序,依法纠正解决;对法律政策理解与适用问题,研究制定规范性指导意见,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治理;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找准症结,通过健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堵塞漏洞。三是严格责任查究。在纠正案件、整改问题的同时,要落实“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对因能力水平不高、工作作风不实产生办案瑕疵的,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批评教育;对违反审判执行职责造成严重执法司法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办案责任;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办“三案”等执法司法腐败问题,要与纪委监委开通“直通车”及时移交违纪违法线索,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执法司法问题多、违法违纪问题严重的单位,要倒查领导主体责任。
(四)建章立制。形成深化整治的长效常治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干警违纪违法查处机制,防范执法司法问题发生,实现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问题常态化治理。
(五)总结提高。对本次集中整治要注重总结提升,重点看问题是否查找到位、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整改效果是否显着,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全面提升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执行合同评价指标,持续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影响营商环境审判执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负领导责任。设立专项整治工作组,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总结评估等相关工作,各责任部门结合具体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见效。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集中整治工作,全院“一盘棋”,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动集中整治工作高标准、快节奏开展。
(二)全面发动,广泛宣传。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动员安排,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加强宣传,充分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和新煤体全覆盖、多形式、各角度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发挥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的作用,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违法案例,树立鲜明导向。
(三)强化督导,严肃问责。要围绕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动整改工作落实,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采取全面排查、重点抽查、线索核查等多种形式彻底摸排,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对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部门及时督促通报;对问题多、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存在严重审判执行问题的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敷衍塞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