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某甲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张某某,男,1969年9月3日出生,汉族,住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被执行人张某甲,男,1970年7月14日生,汉族,住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基本案情:
张某某因与张某甲存在租赁合同纠纷,张某某将张某甲诉之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7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责令被告张某甲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设备款32219元、租赁费31000元、垫付的工人工资10000元,共计人民币73219元。
执行情况:
被执行人张某甲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某于2019年1月8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于2019年1月10日向被执行人张某甲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张某甲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及收到此令后三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当前和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在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张某甲仍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执行不能的具体情况:
我院于2019年1月16日分别调取了张某甲的房产、公积金登记情况,经查均无登记。同时经网络查控系统反馈张某甲名下无车辆、证券、银行存款无可供执行财产。我院于2019年8月27日到被执行人张某甲居住地东庄镇董庄村,未能见到被执行人张某甲。我院将上述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了申请人张某某,并听取了申请人张某某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申请人张某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我院于2019年9月5日对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案无法执行。
二、李某某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张某某,男,1982年9月15日生,汉族,住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被执行人李某某,男,1986年7月15日生,汉族,住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基本案情:
2013年7月27日被告李某某向原告张某某借款80000元(现金),被告至今未还借款,原告张某某将被告李某某诉之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2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责令被告李某某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本金80000元。案件受理费1800元,由被告李某某负担。
执行情况:
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申请人张某某于2018年11月21日向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于2018年11月28日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我院于2018年12月3日对被执行人李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强制措施及失信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李某某仍不履行。我院于2019年6月19日决定对被执行人李某某拘留15日,但因暂无法寻找到被执行人李某某,未能实际实施。
执行不能的具体情况:
我院多次对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银行存款、车辆、不动产、证券、网络资金、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等财产进行调查。经查,被执行人李某某银行存款共计1.31元,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张某某未能向我院提供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且被执行人李某某下落不明。我院将上述案件执行情况、采取的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法律依据及法律后果等信息告知了申请人张某某,并听取了申请人张莫某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意见,申请人张某某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我院于2019年6月27日对该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案无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