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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仲利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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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11-20 18:34:57


        基本案情

            赵某某诉张仲利、胡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审理于2015年12月21日作出(2015)内民三初字第22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是:“一、被告张仲利、胡某某欠原告赵某某现金人民币142500元,被告张仲利、胡某某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还原告款22500元。下余欠款共计人民币120000元,二被告应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付清,每月还款20000元。每月底前给付。二、如被告张仲利、胡某某未能按上述期限还款,原告可对被告张仲利、胡某某欠款142500元未给付数额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三、其他双方互不追究” 。调解书生效后,胡某某、被告人张仲利未履行给付义务。赵某某于2016年5月19日向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受理后分别于2016年6月1日、2016年6月7日向胡某某、被告人张仲利送达了(2016)豫0527执42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2015)内民三初字第22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在规定期限内,被执行人胡某某、张仲利拒不履行义务。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又分别于2016年9月8日、2016年9月14日向胡某某、张仲利送达(2016)豫0527执428号之四执行裁定书、(2016)内法罚字第28号罚款决定书,胡某某、张仲利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履行义务。

            另查,张仲利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喀什路支行有开户帐号,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17日期间,该帐号共进帐43.8万元,仅2016年8月12日一天就进帐10万元。2016年8月17日,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齐喀什东路支行发出(2016)豫0527执428号之一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该帐户上的存款140612元,最终划拔存款10000元。该帐户自冻结后,被告人张仲利将在新疆的收入转移到其他人名下。

            再查,被告人张仲利经传唤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主动履行了义务,取得被害人赵某某的谅解。

            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仲利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告人张仲利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故对其可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七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张仲利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典型意义

            被告人张仲利在法院生效调解书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期间,其银行账户一天就进帐10万元,其明显有履行能力。执行法院作出裁定后,其仍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张仲利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主动履行义务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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