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中共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知情人士透漏,陈四海能力平平,且对工作极不上心,“听他身边人说,他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10月10日,人民网)
如今,在高压反腐的语境下,一个副市长被公诉本应不是啥新闻,但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的被公诉的案子为啥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的关键就在于陈四海作为人民的公仆天天对工作不上心,却逍遥自在,毫无畏缩的“一天一瓶茅台”,一天三顿喝茅台,天天喝茅台。反“四风”正高歌猛进,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竟如此毫无畏缩,顶风作案,胆子大妄为,这着令人震惊。
“一天喝一瓶茅台”,那钱从何而来?53度的飞天茅台,800元一瓶,一个月喝下来就是2.4万元。如不贪污、不公款私用,一位公职人员哪来那么多钱负担如此大的开销。陈四海生活如此奢侈,在捞钱上肯定很“霸气”。对此,从检察机关指控中可得印证,陈四海在担任多个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资金审批、工作调动、人事提拔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及与他人共同收受或者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显然,“一天喝一瓶茅台”,陈四海做的仅仅是把自己的权力当做“权钱交易”的资源,为自己谋利益,最终因为涉嫌经济问题而被提起公诉,落马也是必然。
“一天一瓶茅台”,醉醺醺怎能干好工作。一天三顿喝茅台,这需要酒量、需要金钱、更需要时间。一位身居要职的岳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一天喝一瓶茅台,喝饱吃足后还要搞搞夜生活玩玩女人,上午10点前基本不上班,在家睡觉。一个官员每天醉醺醺,飘飘然,如何能脑筋清醒为民服务?如何集中精力来抓工作?如何抓得好工作?哪来的精力上班工作?当今陈四海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从中我们也能看到,酒对于干部来说,不是高升的工具,更非免罪的法宝,而是增加其违法犯罪的砝码。
“一天一瓶茅台”的出现,说明教育活动还不尽如人意。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都发布了禁酒令,严禁公务员午间饮酒。陈四海一天一瓶茅台,早、中、晚都喝,晚上喝得很晚还到外面去搞夜生活。早晨、中午饮酒,晚上到夜总会、桑拿间等过夜生活,这其中身为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四海绝非举杯照邀明月,与其同饮同醉同乐者必定大有人在。这说明个别地方在八项规定的落实上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情况可能还很严重。党的作风建设不是形象工程而是人心工程。作风问题的核心,是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对陈四海之类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打击,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最强的手段让他们全部落马。各级党委也只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让从严管党从严治吏成为常态,“一天一瓶茅台”副市长才可能失去生存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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