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周强院长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出要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义乌365便民中心电话_365篮球直播吧_现金365
司法公开,就是要让司法公正的过程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到,感受得到。就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那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个个案中感受到司法公正。
司法公开,可以促进法院工作、法官自身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别是对执法规范化和法官自身素质的提高有倒逼作用。只有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并着重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才能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提高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司法公开倒逼司法公正,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司法不需要公开,那么我们的法官在没有监督的环境下办案就只能凭其自制力来保障案件的公正,而这在不少时候是靠不住的。反之,一个公开透明的审判,在众目睽睽之下,办案者就会约束自己,就会严格按照自己的法定职责去审判。在司法公开阳光照耀下作出的裁判,也更加符合事实的真相,符合法律的要求,因为你的所作所为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就防止了我们司法权的滥用,甚至杜绝司法腐败的产生。
法治发展的实践告诉我们,公平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任重道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任重道远,各级法院要以学习周强院长的工作报告为契机,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变被动的“要我公开”为主动的“我要公开”,将司法公开的压力转化为维护司法公正的动力,让阳光司法普照中华大地,照进老百姓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