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年末岁尾,我们都会听闻甚至接触到不少农民工兄弟艰辛的“讨薪”经历:他们有的拿着欠条却找不到人,有的想告状却找不着门,有的无法为自己举证……农民工“讨薪”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实质上却是一个权利诉求问题。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必须把保护人民根本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河南是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有农民工2740余万人,法院在处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的案件时,应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维权农民工“流汗不流泪”。
如何有效解决农民工朋友合理的权利诉求?我们欣喜地看到,河南法院自2010年以来先后开展了6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实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常态化,为5.5万多农民兄弟追回劳动报酬11.8亿多元, 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被称为农民工讨薪的“河南模式”。这一模式或许可以为全国法院助力农民工“讨薪”提供借鉴。
当前社会正处于深度转型期,在迅猛的发展大潮下,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道现实难题。法院要凭借自身政治、体制和司法资源优势,积极主动地介入到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中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贡献力量。有句法律名言说“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面对每农民工“讨薪”案件,法院要开辟“绿色通道”、开动“快速直通车”,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真正把法典上的公平正义变成现实的公平正义。对于恶意欠薪行为,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让恶意欠薪者不仅受到舆论和道德的谴责,更受到法律的制裁。
镌刻于人民心底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全面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嘹亮吹响,法治的阳光普照天下。农民工“讨薪难”作为一个社会性难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得到解决。司法是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院在助力农民工“讨薪”时固然不能缺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实施,才能最终为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起真正的“碧海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