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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平顶山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协作推进会在淅川举行

        发布时间:2023-01-09 17:07:03





            为贯彻落实最高院、省法院关于河南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要求,1月9日,南阳、平顶山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协作推进会在河南省淅川县举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德平,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辉,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炉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杨巍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淅川县委书记周大鹏致辞,17家相关法院院长及部门负责人参会。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淅川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水北调干渠沿线邓州市人民法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方城县人民法院、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叶县人民法院、鲁山县人民法院、宝丰县人民法院、郏县人民法院等11个县市区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西峡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南阳市内长江流域南召县人民法院、内乡县人民法院、社旗县人民法院、唐河县人民法院、新野县人民法院等6个县法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会上,淅川、郏县、方城、西峡、内乡等5个法院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先后发言。南水北调干渠沿线11个法院,南阳市内长江流域6个法院分别签署了落实《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规定》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组建司法协助小组,从案件受理、审判环节、执行工作、府院联动、调研宣传等8个方面工作进行了明确,确保相互配合、务实高效、信息共享。

            此举标志着河南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有利于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制约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障碍得到有效克服,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高效。

            驻淅全国人大代表张家祥表示,这次会议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体现,淅川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所在地和核心水源区,这次实行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咱干渠沿线地生态环境。

           会后,与会人员还到南水北调核心水源区“司法协作纪念林”参加了植树造林活动。

        责任编辑: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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