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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鄢陵法院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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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19 14:50:59


        1月18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屯沟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鄢陵法院发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鄢陵法院屯沟法庭受理的这起离婚纠纷,原告诉称双方婚后因家庭原因,双方矛盾频发,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挽回,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为明确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防止诉讼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鄢陵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告知书》及《保证书》,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十五日内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对逾期申报、不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释明。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内容、时限等,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无正当理由怠于指定期限申报视为未如实申报,人民法院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凡《申报令》中规定的财产内容,夫妻双方都必须如实填写申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隐匿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隐匿行为构成了妨碍民事诉讼或已构成犯罪的,都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鄢陵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正是根据新规所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促进当事人如实报告夫妻共同财产信息的同时,也大大改变了离婚案件的审判思路,并最终将助力提升离婚案件的审判质效。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里,要求哪些财产需要申报?法官表示,离婚案件中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财产既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个人财产。同时,申报财产时还需要提供相对应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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